5月21日,推出了《如此“草莓协会”,到底“协”了谁?》一文,披露了文登市草莓协会以非正常手段控制草莓市场、压价收购草莓的现象。报道引起了文登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文登警方及时介入、全力调查,使文登草莓市场秩序恢复了正常,草莓种植户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草莓事件”虽然平息了,但由此引发的问题却令人深思。人们不禁要问:协会到底“姓”什么?是姓“公”还是姓“私”?是姓“官”还是姓“民”?
行业协会,顾名思义,就是应对行业市场变化、协助会员处理问题、保障群众利益的组织。文登市草莓协会成立的宗旨也是“为稳定草莓价格,促进草莓产业健康发展,让广大群众受益”。按理说,应该姓“公”———维护公众利益。但该协会的做法却并没有合其宗旨。据草莓种植户反映,前几年草莓几分钱一斤,农民把草莓扔了也不见协会按当初的承诺来收购;今年草莓价格高了,协会却要发挥“作用”了。所谓的“作用”,就是原本每公斤3元多的草莓,却给出了2元的收购价。对于这一退一进、对比鲜明的做法,作为姓“公”的他们不知是维护了谁的利益?
行业协会不是政府职能部门,更不是执法部门,应该说,它属于民间组织,会员是自愿组成,重在协商调解内外部关系,应该姓“民”。然而,文登市草莓协会却把自己放到了“官”位上,给自己“增设”了行政、执法的权力。不但非法印制了“会员巡查队”标志和“草莓收购车辆通行证”,而且安排人员到各村“督促”草莓种植户加入协会。对于这一硬要“赋予”自己行政、执法权的行为,作为姓“民”的协会,不知有何法律依据?
协会到底应该“姓”什么?答案很明显。文登市草莓协会之所以会出现如此问题,就是因为没有答对这道题。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行业都建立了自己的协会,那么,还有没有类似于这样的“协会”存在?这是需要认真检查的。
在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通过有效管理,推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其作用不容置疑。当然,即使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也要谋取生存和发展,但这要看怎么个“谋”法。以损害群众的利益为手段,一心为自己谋利,这种协会即使一时尝到了甜头,好日子也不会长久。其实,协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建立在良好的服务基础之上的,只有那些首先满足了会员需求、维护了会员利益的协会,才能同时壮大自身力量,实现长远发展。如乳山市葡萄研究会就注重开发葡萄新品种,为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服务,对困难户免费服务,每年创经济收益3亿多元,带活了一方经济发展,同时,发展会员近9000人,使协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如果此类协会多起来,我市各行各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也就不难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