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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教育的新政策 |
| 日期:2007-5-3 13:59:00 来源:才宝网 浏览次数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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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军事训练的学校,还应开设军事课。 专业课是为学生打下必要的技术理论基础和获得从事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专业知识面不要太窄,以适应长期广泛就业和进行技术革新的需要。 实习(包括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基本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的重要手段。要安排足够的时间,从严训练,认真考核,以保证达到技术、管理人员需要掌握的基础训练要求和技术工人应有的工种级别要求。 为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和提高其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可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有益于社会的服务活动。职业高级中学应根据专业、工种需要开设经济政策和科学管理等课程,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此类课程。 职业高级中学还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适当开设选修课程。 四、时间安排 学生三年在校总周数150周,其中理论教学:工科类为80—95周,文科类为95—105周;实习:工科类为25—40周,文科类为15—25周;复习考试12周;寒暑假24—27周(每年10—11周);机动3—6周。 理论教学每周上课时数为28—32学时,工科类总时数为2400—2850学时,文科类总时数为2850—3150学时。生产实习每周为36—48学时。 五、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审批 各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根据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或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司(局),根据本意见逐步组织制订、审批,监督执行,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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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cq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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