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2日,芙蓉姐姐与某网站签订代言合同,并将拍摄一部20集自传体连续剧,现场即兴表演芙蓉式的舞蹈,酥胸荡漾波涛汹涌。
据透露,某网站与芙蓉姐姐签订为期一年的合作合同,其间,该网将为芙蓉姐姐打造一部20集电视连续剧,该剧以芙蓉自传为主要背景,芙蓉姐姐将出演女主角,并演唱该剧主题歌曲。
该剧取材于芙蓉姐姐自己的真实故事,而芙蓉姐姐也将重任担当剧中女主角,并有意演唱该剧主题歌曲。据悉,此剧的故事内容及最后剧名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


网友观点:
网友“小猪”:我觉得,现在的娱乐圈,恶性炒作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只要是能曝光、能出名、能有利可图,不管多不符合道德准则或者视觉美感的东西都会被拉出来作为赚钱的工具。以前,大家讲究“美誉”,家丑不可外扬,受不了被人侮辱或者传出恶名,50年代的女影星甚至因为传出不实的绯闻而自杀;而现在,这些丑恶的东西却被堂而皇之地拿出来作秀,当事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自己制造低俗的绯闻自我炒作。
网友“水無痕”:(芙蓉姐姐这个事情)是某网站为了提高自己的曝光率而想出的营销策略。对芙蓉姐姐这样的人来说:形象诚可贵,舆论价更高。若为出名故,二者皆可抛。
网友“香草可乐”:还是挺佩服芙蓉JJ的,比较能折腾,出道到现在总能想出一系列的方法提高她的知名度和暴光率。这次这个网站也许就看中了芙蓉JJ在网站上的点击率吧吧,毕竟做为网站放来说当然是流量要越多越好。他们之间能达成共识也就是双方都有利可图而已。
这个娱乐圈就是这样,像“芙蓉姐姐”这样愿意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于网络、出现于公众的视野,实在是她个人的事和正当的权利。这种权利之存在和张扬,只要不对他人造成侵害,就有其合法性;这种权利的存在并不以别人的宽容为前提,别人宽容,她会存在得更好;别人不宽容,也并不必然预示着她要丧失这样的权利。毕竟我们大多数人也只是一种观望的态度去看待,权当是给生活的一个调剂。她有登场的权利,我们也有围观的自由。
网友“嘿嘿霸主”:有时想想她现在不炒作还能做什么,没有身材、没有长相、没有才气,估计找份工作也找不着了。只能是靠炒作来挣钱了。再说象她已经炒作惯了,停下来也许还会不习惯呢。毕竟她需要。
网友“PDS绘图切割”:72行,行行出状元。世界上那行也不可能没有人去做,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没有必要纷争。所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那是人家的自由。